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调研与思考
---基于常州市企业开展的试点工作
江苏省武进中等专业学校 杨永年
摘 要: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是国家层面为了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是稳定就业、化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的重要措施,也是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笔者对常州市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单位进行深入调研,对试点状况进行了全面分析,提出目前还存在“主体认识不清、文件理解不透、计划安排不妥、质量把握不准”等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解决策略。同时,针对人社部和财政部出台的试点意见中提出的试点人数、试点条件、证书发放、试点补贴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企业新型学徒制 试点 调研
作者简介:杨永年(1973-),男,江苏江都人,江苏省武进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硕士,高级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课程改革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资委关于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4号)、《人社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2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企业职工培训工作,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2015年9月,省人社部门与财政部门联合下发了《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通知》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方案》,常州市列为试点城市之一。2015年10月起,常州市人社部门与财政部门联合下发了《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通知》,开始在全市相关企业进行试点。
一、试点的整体概况
在相关部门的支持下,经过大力宣传,常州市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得到了稳步推进,到2016年底,共有7家企业与4所院校开展8个学徒制班,涉及数控程序员、机修钳工、装配钳工、汽车维修工、化工总控工5个职业(工种),共培养467人,其中中级工337人、高级工130人。具体试点状况如下表。
二、试点主要成效
通过对企业走访和书面调查,自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以来,试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参与热情高。从全市来看,企业对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热情较高,部分企业能够主动申报试点,一些重点企业对试点的价值与意义认识较为深刻,已逐步形成试点的管理机制与运行机制。
2.技工院校关注多。技工院校对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特别关注,4所试点合作院校中,有3所是技工院校,包括1所民办技工院校。各技工院校努力推进相关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试点,并积极创造条件参与试点工作。
3.试点进展速度快。从5月份出台相关文件后,企业和学校都相当重视,能够结合企业发展实际,迅速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大部分企业都按要求明确实施方案与计划,在各大媒体均进行了宣传与发动,在社会上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部分企业试行过程中,与学徒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交纳了社会保险。
4.试点项目人数多。各企业均能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围绕各自的产业特色申报相关的职业,8个试点项目涉及到5个工种,467人。
表 常州市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统计表
申报 单位 |
合作院校 |
区 |
职业 工种 |
等级 |
开班 人数 |
开班 时间 |
补贴 期限 |
备注 |
江苏华威世纪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江苏省常州技师学 |
钟楼 |
机修钳工 |
高级工 |
127 |
9月 |
2年 |
1.有项目实施方案、实施计划及教学计划。
2.培养人员127人,均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企业表示在培训结束后统一缴纳社会保险。
3.计划开班100人,学校计划多出的27人防止人员流失。 |
常州东风农机集团有限公司 |
新北 |
数控程序员 |
高级工 |
30 |
9月 |
2年 |
1.有教学计划、相关教学管理、质量评价、考核及培训管理等制度。
2.均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
新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新北 |
化工总控工 |
中级工 |
114 |
9月 |
1年 |
1.有项目实施方案、实施计划及教学计划。
2.培养人员114人,均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3.计划开班100人,学校计划多出的14人防止人员流失。 |
常州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 |
常州交通技师 |
钟楼 |
汽车维修工 |
中级工 |
46 |
9月 |
1年 |
1.有项目实施方案、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师资、场地设备及相关管理制度。
2.均未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待培训合格后签订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
汽车维修工 |
中级工 |
50 |
9月 |
1年 |
1.有项目实施方案、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师资、场地设备及相关管理制度。
2.均未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待培训合格后签订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
常州冶金技师 |
新北 |
装配钳工 |
中级工 |
65 |
9月 |
1年 |
1.有人才培养方案、计划、教学管理制度、师资、相关协议等。
2.均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
常州贺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新北 |
装配钳工 |
中级工 |
35 |
9月 |
1年 |
1.有人才培养方案、计划、教学管理制度、师资、相关协议等。
2.均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
江苏佳尔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常州工程学院 |
天宁 |
化工总控工 |
中级工 |
41 |
9月 |
1年 |
1.有培养方案、教学计划。
2.其中24人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其他人员在培训结束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 |
三、试点急需解决的问题
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进一步推进了校企合作模式与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提高了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针对性与实效性,但在实际试点的过程中,还存在一系列急需解决的问题。
1.试点的主体认识不清
在《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目标任务中提出:“在企业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进一步发挥企业的培训主体作用。”显然,试点的主体是企业,而非培训机构与技工院校。在实际试点的过程中,“学校热、企业冷”的现象依然存在,企业对企业新型学徒制的认识有失偏颇,学校“绑架”企业参与,由学校全过程设计试点计划与方案,越俎代庖,这样一种非企业自身量身定制的试点必然会在试点成效上大打折扣,试点方式没有摆脱“以校为主”的校企合作模式。
2.试点的文件理解不透
准确理解试点文件是有效试点的关键。在实践中,还存在对文件理解不透,甚至曲解的现象。如:对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主体的理解,是企业,不是学校;对企业新型学徒制特点的理解问题,“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是其特点,即招工在前,招生在后,企业首先明确“徒弟”身份问题,只有明确身份,才能得到相应的待遇,否则,“学徒在学习培训期间,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由企业根据学徒实际工作贡献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学徒基本工资。”就成为一句空话;对试点培养方式的问题,“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脱产或半脱产培训”、“企业导师带徒方式,培训机构培养主要是采取工学一体化教学方式”,明确在企业是师傅带徒方式,学校是工学一体化教学,实际上就间接规定了教学内容和方式,主要是以专业为主的培养试点,部分试点院校却增设了文化课。
3.试点的计划安排不妥
各试点单位均按照《方案》要求出台了相应的试点实施性计划,但大部分计划照抄照搬国家省市指导性方案,且对《方案》中一些条款“自我理解”,避开条款中关键要求,采取不处理、模糊处理甚至错误处理的方式制定实施性计划,如:招工即招生问题,采用校企联合招生或先招生后招工方式,徒弟参加试点结束后方能确定能否被招工;徒弟待遇问题,徒弟学习期间不享受待遇,甚至还要收学费;师傅津贴问题,师傅不享受津贴,公司也没有相应的激励措施等等。
4.试点的质量把握不准
试点的质量监控是保证试点成效的重要保障。质量监控机制缺失,存在“责任不明,职责不清、过程不控、评价不定”等现象。试点质量监控的主体同样是企业,企业要制定学徒制试点的各部门职责,最好能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协调处理学徒制试点的相关事宜,要制定相关契约或协议,明确师傅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徒弟的权利与义务,要了解与选择相关的培训机构或学校,要向培训机构或学校提出相应的培训要求,要结合岗位要求对师傅进行考核与评价,要对培训过程进行全过程监控,及时反馈与解决试点过程中的问题,特别是师徒提出的一些问题。
四、解决试点问题的策略
针对以上提出的问题,可以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解决。
1.加强试点宣传,提高试点认识
领会《人社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方案》精神是试点工作的前提。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是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是稳定就业、化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的重要措施,也是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只有在这样一个高度上认识和理解,才不会产生“因补贴而为”的现象。政府部门可组织规模型企业召开试点工作推进会,对方案内容进行专项解读,帮助企业理解方案内容,协助企业制定培养方案。同时,加强试点政策的宣传,营造良好试点氛围,为试点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2.完善方案要点,准确理解条文
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的目的是: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其内涵是:旨在引导企业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开展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模式,进一步发挥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方面的主体作用。它的最大的特点即为“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各部门在试点过程中的定位是“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充分理解《方案》条文内涵,是准确制定实施计划的先决条件,也是精准试点的重要保障。
3.加强过程建设,完善管理机制
试点的过程也是研究的过程,根据试点的要求,适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才能有效保障试点的运行。企业要明确招工的需求,制定科学的培养方案,包括企业应该培训那些内容?参与的培训机构或学校要培训那些内容?培养方案与计划不应该由培训机构或学校提供,而应该由企业根据实际充分酝酿提出。在试点过程中,徒弟应享受多少工资?师傅应享受多少津贴?对培训机构或学校教学有何要求?如何考评师徒?对培训效果如何评价等等,都应有一系列详尽的试点制度,以保障试点的有效运行。
4.加强督查指导,提高试点效益
全过程管理与监督,是保障试点效益的重要环节。全过程的管理与监督主要包括以下三个层面,一是政府层面,要加强对试点企业的指导与督查,重点应是试点计划的执行情况,是否与《方案》相违背,是否建立了相应的运行机制。二是企业层面,主要加强内部管理的自查,通过师徒访谈、管理调研、成绩考评、后续跟踪等方式进行质量评估。三是建立师徒反馈机制,通过师徒对试点的反馈,完善试点方案,改善试点条件,最终达到培养更多技能型人才的目的。
五、对国家试点工作意见的建议
1.对试点企业选拔人数问题
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资委关于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中,对试点企业有一要求,要求每家企业选拔100人左右参加学徒制培训。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试点企业均未能达到这一目标。从企业调研中了解,企业在试点过程中,最担心的是员工流失问题,从这一角度来看待试点人数,人数要求定得较高。建议这一人数应根据企业实际确定,一般为30人左右较为合理,这也为企业师傅的选择留有了余地,与企业的岗位安排、设备布置等较适应。如有可能,也可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协调作用,统计行业整体需求,集中安排学徒培训,节省人力与财力,达到效益的最大化。
2.对试点企业的条件问题
试点《方案》中,对试点企业条件作了明确要求:①企业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②建立较完善的企业职工培训制度;③建立待遇与技能挂钩的激励机制;④技能劳动者占企业职工比例达60%以上。这四个条件要求均较为模糊,判断的标准不容易把握。除了这四个重要条件以外,还有一个关键条件需要列出,即近几年企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平稳,且每年达到一定数量。如果没有稳定的人才需求,有可能就会造成人才培养过剩,企业招工就成为一句空话。
3.对技工毕业证书发放问题
在《方案》中要求“推行技工院校弹性学制和学分制”、“要建立和完善适合弹性学制和学分制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和考核制度,学徒累计学分达到规定要求的,可获得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对累计学分达到“规定要求”没有明确,操作难度大。另外,作为现代企业招工,一般均要求达到高中以上文凭,试点实践中,有很多中专生、大专生甚至本科生参与了学徒制试点,对于是否获得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就显得没有价值了。这一条款还会因其他培训机构与院校没有“技工院校毕业证书”,而造成试点参与的不平等,建议这一条款要进行修改。
4.对试点企业补贴问题
《方案》中提出:补贴数额一般可按企业支付给培训机构培训费用(以培训费发票为准)的60%确定,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原则上应控制在4000-6000元的合理区间。对这一补贴有两个分歧,一是“按企业支付给培训机构培训费用(以培训费发票为准)的60%确定”,按照这一要求,企业还得自掏腰包去支付培训机构另40%,企业没有得益,完全是补给培训机构的。二是“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原则上应控制在4000-6000元的合理区间”。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会以企业为主,学校为辅,如果培训机构或学校只是利用了少量的设施设备资源和人力资源,这样一个比例是否太高了。建议按学时总量进行策算,按比例安排经费,这样较为妥当,企业也得到了实惠。
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是国家层面为了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是稳定就业、化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的重要措施,也是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必将对现代企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但在试点过程中,还有许多问题值得我们去探讨与理解,期待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能够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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