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模式与运行机制的研究
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模式与运行机制的研究
杨永年(江苏 常州)
摘 要:本文归纳总结了职业院校常见的几种校企合作模式,并对当前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现状作了客观分析,提出要保障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有效运行,必须建立健全的法律机制、可靠的保障机制、有效的激励机制、全程的监督机制和多元的评价机制。
关键词: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模式;运行机制
作者简介:杨永年(1973-),男,江苏省武进中等专业学校,高级讲师,硕士研究生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第六章十五条明确提出“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实践,鼓励企业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等要求,强调了校企合作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职业教育发展内在要求,是优化专业发展和充实专业内容的重要途径、是培养学生良好职业品德和职业技能的重要途径,是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的重要途径,是合理利用企业设备、资金、人力、文化的资源的重要途径。因此,探寻有效的校企合作模式与健康的运行机制,是一个得深入研究的课题。本文以职业院校为研究对象,从模式入手,结合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现状,强调了职业院校校企合作运行机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常见的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模式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是职业院校开展校企合作的指导思想。经过政府宏观政策的支持、各行业的有力支持和指导、各职业院校的充分努力,近年来,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在形式和内容上都呈现多样化,取得的成果也十分丰富。呈现出很多有效的校企合作模式,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模式。
1.“引入式”校企合作模式
“引入式”校企合作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引“资”入校。即引入企业资金或设备进校园。引入资金主要体现在:企业为了参与社会公益,扩大社会影响,提高社会知名度而开展的活动,资金一般用于资助学校贫困职校生或奖励优秀职校生。引入设备主要体现在:企业为了培养适应企业需求的人才,定向地向学校提供一些设备用于教学,使人才培养更有针对性。
引“师”入校。即引入企业工程师担任教学导师或专业负责人。企业工程师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这些实践经验正是学校专业教师所欠缺的。企业工程师作为教学导师或专业负责人,能够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明确专业发展的方向性,能够让学生学到与企业同步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
引“企”入校。[1]即引入企业、车间或生产线进学校。学校出让场地或设备,企业添置设备,合作组织生产。学生可以轮到流车间参加实践技能,并能为企业生产产品,产生效益。引企入校,能让学生提前体验企业工作流程,体验企业管理文化,增强职业意识,提高职业能力,为学生今后学生将来学习和就业做好铺垫。
引“文”入校。即引入企业文化进入校园。通过引企入校可以宣传企业文化,通过召开企业招聘会宣传企业文化,通过校园企业文化布置可以宣传企业文化,方式很多,还可以引进用于企业管理的ISRO9000质量标准、7S管理等,这也是一种企业文化的引入。
2.“共建式”校企合作模式
“共建式”校企合作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共建培养方案。学校、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这是解决目前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科学性的最重要途径。企业不仅要参与研究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还要参与与培养方案相关的课程标准、课程体系的制定,参与相关教材的开发。订单式、冠名班式校企合作就属于这种方式,从培养目标、实施性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实训标准到师资建设等均由校企双方共同参与。
共建实训基地。学校与企业互建实训基地,企业为师生参观学习以及实习就业提供条件和方便,学校为企业员工培训提供支持和帮助。校企双方的人力、物力、财力以及各种资源可以共享共建,可以帮助解决企业与学校发展过程中一些瓶颈问题。
共建研发中心。企业有项目,学校有师资和设备,共建研发中心已逐步得到各职业院校的认可。帮助企业研发项目,解决企业实际问题,是学校锻炼和培养师资的重要途径,是学校教育不脱离企业实际的需求。同样,共建研发中心也能帮企业摆脱一些研发经费不足以及生产与研发冲突的困境。
3.“外驻式”校合作
外驻教师。每两年两个月专业教师轮流到企业实践,这已成为一种必须性的专业教师继续教育内容。定期组织相关教师定向性到企业实习,特别在学生实习期间,定期组织教师巡查学生实习情况,了解用人单位的反馈,进行专业调研和专业实践,能够完善专业建设,提高教师专业教学能力。
外驻车间。把车间办在企业,这是一种新的校企合作方式。通过企业真实环境的实践,引进企业管理流程和文化,必然受到企业文化的影响和同化,弥补学校在企业管理教育方面的不足,丰富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
外驻学生。外驻学生形式有两种,一是学生在校外实习阶段的实习,另一种即为“工学交替、半工半读”。校外实习阶段需要重视两个要求,即管理要求(不违反企业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与实习教学要求(通常为六定,即定课题、定学时、定岗位、定师傅、定期轮换、定期给学生讲课和辅导)。另一种方式就是学生在校学习和企业实习交替进行,边学习边实习或一阶段学习一阶段实习学,定期轮换,这种方式既解决学生缺少企业的实践的问题,又为企业化解用工难问题。
二、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现状分析
整体而言,职业院校校企合作较前几年有了较大的发展,呈现出一片繁荣景象,细细分析,仍有“两张皮”、“两条线”、“两家事”现象,如企业参与不强烈,校企对接深度不够,政府引导不充分等,具体如下:
1.政府主导不够,法律法规不健全
近几年,从政策层面上,国家大力支持职业教育的发展,十分鼓励职业院校、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上都有体现,教育部先后出台了《关于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在部分职业院校开展半工半读试点工作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也出台了相关的校企合作文件。整体观察这些规定和内容,实施主体不明,实施程序不清,涉及面不广,较为笼统,操作难,特别是没有实质性的配套的相关实施细则,没有相应的措施制度来保证,没有明确学校、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责、权、利,企业和学校都得不到相应的法律支持和利益保障。所以,与校企合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待完善。
2.利益关系不明,双方认识有差异
校、企合作对合作利益的着眼点更多集中在眼前的短期利益,缺乏长远眼光,不能形成共赢。学校缺乏主动为企业服务的意识,把校企合作当作解决学校资源短缺和学生就业渠道不畅的手段,希望企业无偿支持,不考虑企业利益。同时,也没有把校企合作定位为深化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突破口。企业缺乏教育责任意识,对职业教育对企业的贡献率认识不足,没有把投资职业教育上升到企业发展战略的高度,部分合作企业把学生当成廉价劳动力,仅是解决临时用工难问题,企业并没有把校企合作当成储备人才的有效手段,校企双方认识不同步,都本着自身利益不放,就不可能有深层次合作。
3、合作深度不足,合作局面展不开
目前的校企合作还停留在简单的学生实习安排,简单的资金投入、参与性的专业建设,企业的主导位置还没有充分展示,出现了各种各样的主客观因素影响着校企合作深度。专任教师数量不足,忙于上课,教学压力大,抽不出时间和精力学习新技术、新技能,到企业去锻炼也只是过过场。另一方面,上级部门要求学校聘请行业企业一线的工程师到学校兼课或做教师,现实很难实现,一是因为他们是行业企业的骨干,工作任务重,没有时间和精力到学校兼课,企业也不是太赞成,二是学校的待遇也不是太高,不能吸引人才充实到专业教师队伍。在科研上,职业院校专任教师科研能力较弱,科研成果单一,很多成果为教研课题和教学论文,面向生产实际、有实用价值的科研项目很少,能转让、被企业采用的技术成果更是微乎其微,企业对职业院校教师的研发能力也有怀疑,再加上研发项目的保密性,不愿意让学校承担项目,校企合作研发项目很艰难。
三、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模式的运行机制探究
职业院校与企业能否长期合作,合作能否达到预期的效果,则取决于校企合作中建立起的各种保障机制。《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明确规定: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建立有效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是保障这一思想实现的重要条件。
1.建立健全的法律机制
建立健全职业院校或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各项法律法规或法律框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办法,做到“依法治教、依法合作”,这是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的基本条件。建议从国家层面研究出台关于校企合作保障机制的法律,鼓励企业办校,鼓励学校办厂。 [2]真正做到学校与企业的相互融通,学校与企业相互认可,并从根本解决双方对校企合作重要性的认识。对于职业院校上级主管部门,要进步加强对职业院校的校企合作的考评,除了在校企合作数量上提出刚性要求,还要在校企合作质量进一步明确内涵要求,必要时,建立校企合作专门的协调和管理机构,有效衔接学校和企业的合作。对于企业而言,有关政府和行业应把校企合作作为指标纳入对企业年度考评,进一步推动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同时,对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依据在财政、税收等方面制定的政策,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和优惠,提高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另外,还要进一步明确校企合作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责、权、利,包括对相关的行业以及主管部门也要明确其职责,做到有法可依,确保校企合作健康长效的运行。
2.建立可靠的保障机制
校企合作成功与否,很大程度取决于相关的保障。首先是人员的保障、各职业院校要设立专门的机构,协调和管理校企合作,保障校企合作的良性运行,同时要吸收企业负责人及行业相关人员参与,有条件的可成立以专业为核心的建设集团。二是制度的保障,建立相应的适合校企双方的合作管理制度。对校企合作中的双方职责、实习岗位要求、生产目标、职业纪律等做出明确规定,制订企业外聘教师的管理办法、参与企业研发的奖励制度、负责企业培训的实施细则等等。三是资金的保障,邀请企业参与专业开发、专业研讨,走访企业、老师企业实践、工程师到学校授课、承接各种企业实用性研发项目,对校企合作项目的奖励、实训基地建设等等,这些都需要一定的资金作为基础,学校应给予充分的保障。
3.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调动校企双方合作的积极性,这是吸引校企双方合作以及确保双方能持续合作的前提条件,也是继续巩固和发展校企合作的成果的重要手段。国家法规确保企业等投资主体对职业教育的有效投入,建立合理的企业利益补偿机制,在税费减免、财政支持、政策倾斜、资金补贴等方面作出明确的政策规定,支持校企双方的合作。政府部门要出台政策措施,对在校企合作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学校和企业给予政策方面的鼓励或优惠,引导更多的学校和企业走校企合作共同培养人才的道路。校企合作双方要定期对各自的职能部门和参与学生培养和指导的企业员工、学校教师和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符合实际的评价,对在合作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部门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同时,激励其他有效的非政府组织和个人参与发展职业院校教育,激励行业、企业和公民参与民办职业院校的办学与管理。校企合作的正常运行除了要发挥校企双方领导的积极性以及企业员工和学校师生的积极性,还需要政府的政策引导、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的积极关注,形成良好的校企合作环境和氛围。
4.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
以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企业用工需求为导向,围绕“人才对接、设备对接、技术对接和环境对接”等校企合作重点环节,大力推进职业院校和企业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多形式的合作,加强校企合作的过程监督必不可少。一是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监督作用。建立健全行业组织,并赋予一定的职责与权利,发挥行业指导权、评价权、调解权、行业监督权,明确行业在校企合作中的监督作用,完善行业监督机制。二是充分发挥校企双方的监督。从校企合作意向产生到校企合作签署协议,从签署协议到履行协议,从履行协议到协止终止,每一过程,每一个环节双方都要加强监督,保证双方的利益和权益。三是充分发挥管理部门的监督。利用职业院校考评和企业考评,加强对校企双方合作的督促与指导,充分发挥各项奖励政策的激励作用。
4.建立多元的评价机制
评价机制是衡量校企合作成效的重要机制,对职业院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价,一是广度,职业院校各专业是否都与相关行业企业有合作关系,签定了相关的合作协议;二是深度,相关的企业是否参与了学校专业开发与调研,是否参与了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是否参与了专业课程建设等等。三是宽度,各专业除了参与专业建设外,在资金投入、产教研方面、师资互训、教学过程、企业文化、教材开发等方面是否有合作。四是效度,即各种校企合作是否达到预期有成效,是否促进学校的发展,是否促进师生能力和水平的提高。可以依据在校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学生对企业及企业文化的认同、合作企业的对口培训率和合作企业的用工率、以及毕业生在企业表现等方面进行评价。对企业而言,主要考评参与度和贡献度,参与了多少职业院校或职业院校的校企合作,对合作学校有多少帮助。
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行业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提高,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提出了紧迫的要求。校企合作是增强办学实力,形成办学特色的有效途径。在校企合作的过程中,要逐步明确自己的办学思想,就是以发展为主题,以育人为中心,以专业建设为龙头,以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以质量为生命,广泛吸收社会资源,形成开放式的办学格局。
实践证明,校企合作是惠及学校、企业、家庭及学生的多赢之举,是保持职业院校快速稳定发展的必由之路。因此,构建有效的校企合作模式,必须建立健全的法律机制、可靠的保障机制、有效的激励机制、完善的监督机制和多元的评价机制,方能保障校企合作的稳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王震宇.技工学校开展校企合作的探计[J].河南农业,2011,9(上):63.
[2]罗月明,杨科钰.校企合作的模式与运行机制研究[J].科技信息,2011,15:165.